2025年10月16日,汕尾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余定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尾市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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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如下:
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余定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尾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汕金复〔2025〕29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
《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关于核准余定祥同志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粤农发银任〔2025〕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定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尾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
汕尾金融监管分局
2025-10-16
